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缓刑后工龄计算方法
释义
    判刑工龄继续保留,根据刑法规定,适用缓刑的条件包括: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悔罪表现好、非累犯。而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刑法修正案(八)》对此进行了修改。
    法律分析
    所谓的工龄和以前不同,原来时候工作算起为工龄,现在是缴费为工龄,缴费年限为就是工龄期限,只要是缴费算起的不管是判缓刑或者实刑不影响工龄,只有影响工龄的是缴费。不交费工龄中断,前段保留。所以说判刑工龄继续保留。
    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性质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因法院不仅仅是根据罪行性质作出具体量刑,法院认为有必要适用管制刑罚进行处罚,所以故将管制刑列为不适用缓刑制度的独立刑种。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中期或长期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短期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刑法修正案(八)》将74条修改为:“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结语
    总结来说,工龄的计算方式已经发生了变化,现在以缴费年限为准,与判刑类型无关。判缓刑或实刑都不会影响工龄,只有缴费会对工龄产生影响。不交费会中断工龄,但前段工龄会被保留。因此,判刑并不会影响工龄的保留。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和第74条的规定,一般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同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也是适用缓刑的重要条件。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这是对缓刑适用条件的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九十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二)获取劳动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6 15:4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