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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专利实施许可纠纷律师费多少钱
释义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元/件,可上浮50%,下浮不限;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争议标的额比例,在规定的幅度内,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诉讼标的额收费比例
    1万元以下(含1万元)500元—1500元/件;
    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2%—5%;
    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1.7%—3.5%;
    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1.4%—2.8%;
    100万元至500万(含500万元)0.7%—1.5%;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0.4%—0.8%;
    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最高不超过0.4%,双方协商确定。
    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按较高者计算。
    (三)二审案件分别按照一审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费,但在上阶段曾接受委托并收取费用的,本阶段应减半收费。
    (四)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经双方协商实行风险代理的,最高收费额不得高于委托人实际获得财产利益的1087%。
    外观设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律师收费多少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元/件,可上浮50%,下浮不限;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争议标的额比例,在规定的幅度内,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诉讼标的额收费比例
    1万元以下(含1万元)500元—1500元/件;
    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2%—5%;
    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1.7%—3.5%;
    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1.4%—2.8%;
    100万元至500万(含500万元)0.7%—1.5%;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0.4%—0.8%;
    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最高不超过0.4%,双方协商确定。
    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按较高者计算。
    (三)二审案件分别按照一审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费,但在上阶段曾接受委托并收取费用的,本阶段应减半收费。
    (四)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经双方协商实行风险代理的,最高收费额不得高于委托人实际获得财产利益的1088%。
    外观设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元/件,可上浮50%,下浮不限;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争议标的额比例,在规定的幅度内,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诉讼标的额收费比例
    1万元以下(含1万元)500元—1500元/件;
    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2%—5%;
    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1.7%—3.5%;
    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1.4%—2.8%;
    100万元至500万(含500万元)0.7%—1.5%;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0.4%—0.8%;
    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最高不超过0.4%,双方协商确定。
    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按较高者计算。
    (三)二审案件分别按照一审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费,但在上阶段曾接受委托并收取费用的,本阶段应减半收费。
    (四)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经双方协商实行风险代理的,最高收费额不得高于委托人实际获得财产利益的1088%。
    专利许可合同纠纷律师费用多少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2%
    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累计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三)计时收费
    1、收费标准: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标准和结算方式。
    2、上下浮动幅度:20%
    (四)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以上标准酌减收费。
    (五)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六)风险代理收费
    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919%,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除外。
    专利实施许可有哪些方式
    专利权实施许可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独占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技术,其他任何人不得行使其专利技术。在这种情形下,专利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亦丧失自己专利技术的使用权。
    二、排他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有专利权人和被允许使用人有权使用该专利,其他任何人无权使用该专利。
    三、普通许可,也叫一般许可,非独占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使用其专利外,权利人还可以允许第三人使用其专利。
    四、分许可。是指专利权人和被允许使用人可以使用其专利,同时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使用人都有权允许其他人使用其专利。
    五、交叉许可,也称相互实施许可。
    什么是推广应用和专利实施实施的强制许可
    专利推广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强制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专利法规定,不经专利权人同意,直接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一种许可方式,又称非自愿许可。
    《专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该内容由 孙玲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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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3:0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