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父母买的房子,办房产证写自己子女的名字属于子女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婚后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结婚后父母出资购房,除非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否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法律分析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拓展延伸 婚后父母买的房子,办房产证写自己子女的名字,是否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办理房产证时将婚后父母购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字下,可能会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产生影响。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下,通常只有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才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证上只有子女的名字,可能会被认定为子女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或财产分割时,法院可能会将该房产排除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之外,导致夫妻无法共同分享该房产的权益。因此,在办理房产证时,应谨慎考虑该房产是否应该写入夫妻双方的名字,以确保夫妻共同财产的权益。 结语 婚后父母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可能影响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法律规定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证只有子女名字,可能被视为子女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或财产分割时,该房产可能被排除在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夫妻无法分享权益。办理房产证时应慎重,确保房产写入夫妻双方名字,保障夫妻共同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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