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信人员名单由谁录入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法院录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有能力而不执行判决的、暴力拒绝执行的、故意隐藏财产的等行为时,法院可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进行信用的惩戒。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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