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河北省高速收费标准如下: 1、小型车、2吨以下货车、20座以下客车,按1公里0.45元计费; 2、中型车、2吨以上至7吨货车、21座以上至50座客车,按1公里0.90元计费; 3、大型车、7吨以上至20吨货车、51座以上客车、卧铺客车,按1公里1.462元计费; 4、特大型车、20吨以上货车、集装箱车,按1公里2.138元计费。 高速路的车速如下: 1、两条道的高速公路只有高速车道、行车道、应急通道,最左侧的高速车道最高限速为120km/h,最低限速为100km/h,而中间的车道最低限速为60km/h,最高限速为100km/h; 2、三条道的高速公路分为超车道、高速道、慢速道。最左侧的超车道最高限速为120km/h,最低限速为110km/h,中间的高速道最高限速为110km/h,最低限速为90km/h,右侧的慢车道最高限速为90km/h,最低限速为60km/h。 综上所述,车辆通行费收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收费还贷公路管理规定,所收资金全额缴入省级国库,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 【法律依据】: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 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经依法批准有权向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 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