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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法租借银行卡判刑几年?
释义
    非法租借银行卡和买卖银行储蓄卡都会受到刑事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租借银行卡可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者可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买卖银行储蓄卡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这些犯罪行为干扰了金融秩序,法律会依法追究其刑事和民事责任,以维护正常经济秩序。
    法律分析
    一、非法租借银行卡判刑几年?
    非法租借银行卡应当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应当被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租银行卡一般属于洗钱罪,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二、买卖银行储蓄卡判几年?
    买卖银行储蓄卡会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无论是非法租借银行卡,还是非法买卖银行卡,无论是洗钱罪,还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都是干扰正常金融秩序运行的犯罪行为,都会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定罪量刑,执行有期徒刑和罚金等处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以维护正常经济秩序的运转。
    结语
    非法租借银行卡和买卖银行储蓄卡都会破坏金融秩序,侵犯他人财产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租借银行卡的刑罚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买卖银行储蓄卡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这些刑罚旨在维护金融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一条 发卡银行违规以信用卡透支形式变相发放贷款,持卡人未按规定归还的,不适用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恶意透支’的规定。构成其他犯罪的,以其他犯罪论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一条 复制他人信用卡、将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写入磁条介质、芯片或者以其他方法伪造信用卡一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伪造信用卡”,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
    伪造空白信用卡十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伪造信用卡”,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
    伪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伪造信用卡五张以上不满二十五张的;
    (二)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伪造空白信用卡五十张以上不满二百五十张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伪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伪造信用卡二十五张以上的;
    (二)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三)伪造空白信用卡二百五十张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本条所称“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以信用卡被伪造后发卡行记录的最高存款余额、可透支额度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三条 单位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适用本解释规定的相应自然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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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9: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