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其他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的区别是什么 1、其他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的区别如下: (1)特点不同。其他业务收入不经常发生,每笔业务金额一般较小,占收入的比重较低。营业外收入通常意外出现,企业难以控制,偶然发生,不重复出现,企业难以预见,不与企业经营努力有关,和营业外支出一般彼此相互独立,不具有因果关系; (2)核算内容不同。其他业务收入核算内容包括材料物资及包装物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废旧物资出售收入等。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罚款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教育费附加返还款、非货币性交易中发生非货币性交易收益、企业合并损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 【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十一条 【公司章程】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二、企业应付账款转营业外收入的条件有哪些 企业应付账款转营业外收入的条件如下: 1、如果债权人是自然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的; 2、如果债权人是法人的,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的; 3、账龄超过3年的应付账款。在企业获取款项确实无法支付的相关证据后,应转入营业外收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