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部分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
释义 | 合同部分条款无效的情形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条款;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条款;造成对方人身伤害而免责的条款;以及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而免责的条款等。 一、缺漏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合同约定造成对方人身损害或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于承担责任的,都是无效条款,合同必须遵循公平、自愿、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原则。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二、免责条款有有效限制吗 免责条款效力的限制为,符合下列情形的,免责条款无效:1、免责条款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2、意思表示不真实的;3、内容违法、违背公序良俗的;4、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5、由于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三、免责条款能够免除违约责任吗? 免责条款如果在当事人存在一般过失,且未造成人身损害的情况下能够免除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因此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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