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狱强制执行是否必要?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在处理民事案件时需要遵循“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即在侦查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实查清后,由法院先对刑事犯罪进行审理,再就涉及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同时,对于缓刑人员再犯民事案件,应继续执行缓刑,不会撤销缓刑,法院继续按照民事诉讼法审理民事案件。 法律分析 遵循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处理。在处理民事案件时,若刑事案件尚未结案,则需等待刑事案件完结后再进行处理。 一、军侦是否一定要先刑后民 即刑事案件所涉及的具体财物同时也是另一个民事案件所争议的标的物。此种情况下,原则上应按“先刑后民”处理。先刑后民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时,应当在侦查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实查清后,由法院先对刑事犯罪进行审理,再就涉及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 二、对于缓刑人员再犯民事案件怎么处理 缓刑人员再有民事案的处理:继续执行缓刑,不会撤销缓刑,法院继续按照民事诉讼法审理民事案件。缓刑是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拓展延伸 非吸案刑事执行民事还能执行吗 要按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处理。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等刑事案件结案后再处理。根据规定,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不属于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被害人不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由法院在判决中责令退赔。如果法院没有责令退赔的,则被害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分子归还被害人的被非法吸收的金额。 结语 在处理民事案件时,需遵循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若刑事案件尚未结案,则需等待刑事案件完结后再进行处理。但在军侦领域,刑事案件所涉及的具体财物同时也是另一个民事案件所争议的标的物时,原则上应按先刑后民处理。对于缓刑人员再犯民事案件,缓刑人员再有民事案的处理为继续执行缓刑,不会撤销缓刑,法院继续按照民事诉讼法审理民事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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