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受法律保护。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进行续签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选择续签的,劳动关系继续存在,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应当立即终止,但是,劳动者继续上班,并且用人单位未反对的,视为存在劳动关系,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用人单位应当尽快与劳动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需要给劳动者两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