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合同期满后未续签,正常上班该怎么办? |
释义 | 员工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但正常上班,根据劳动合同法,若合同中有默认继续条款,可视为自动延续;否则劳动关系终止。双方继续履行时,劳动者可随时提出离职并获得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部分双倍工资赔偿。劳动合同续订的情形包括:期满后协商续订、医疗期、孕期、产期或哺乳期内的顺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用人单位若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则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一、员工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但正常上班如何处理 1、员工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但正常上班合同里有约定默认继续条款的可视为自动延续,否则不能自动延续,劳动关系终止。此时如双方均继续履行,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下的用工,劳动者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并就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所有时间部分给付双倍工资赔偿。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续订的情形有哪些 1、劳动合同续订可以有法定的情形,也可以有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形。 2、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续订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协商,续订劳动合同的; (2)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内,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则应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届满。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结语 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但正常上班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点:若合同中有约定默认继续条款,则视为自动延续;若无约定或违反约定,则劳动关系终止。此时,双方继续履行工作,可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下的用工。劳动者可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并要求双倍工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和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应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续订的情形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续订;医疗期、孕期、产期或哺乳期内合同期限顺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若用人单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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