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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建筑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释义
    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名称和地点;
    2、建设工程施工工程范围和内容;
    3、建设工程施工开、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
    4、建设工程施工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5、建设工程施工工程造价;
    6、建设工程施工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
    7、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
    8、建设工程施工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和进场期限;
    9、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10、建设工程施工违约责任。
    一、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是否可以修改
    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修改通用条款,或者在专用条款中增加约束的内容,只要修改或增添的内容没有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没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等依法属于无效、可变更、可撤销的情形,一旦签署就构成有效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要否决该等条款的效力,同样是不可能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有哪些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795条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条款:
    (1)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
    (2)建设工期,即施工人完成施工工程的时间或期限;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中规定的对建设工程的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等各项特性要求的总和。实践中,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技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确定施工工程的质量;
    (5)工程造价,即建筑安装某项工程所花费的全部投资。通常包括建筑安装施工过程中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独立费用等几部分;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技术资料的提供,是施工合同履行的基础和前提,建设单位必须按时提供,才能保证施工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工程价款的支付一般分为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保修扣留金。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是双方当事人约定拨款和结算条款的依据;
    (9)竣工验收,包括隐蔽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11)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二、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有什么区别
    工程交工验收一般是指工程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阶段施工或是否满足竣工验收条件的初步验收评价。工程竣工验收一般是由质量监督部门组织的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包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查验工程实体质量;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二者明显区别是:时间上交工验收在前,竣工验收在后;从验收主体来说,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而竣工验收应由政府相关建设主管部门、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造价管理机构等单位代表组成的竣工验收委员会组织进行;性质上来说交工验收是项目管理机构行为,而竣工验收是一种政府管理机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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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18:5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