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附加 剥夺政治权利 的刑期,从徒刑、 拘役 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 假释 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 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五十八条 法律客观: 《 刑法 》第五十八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 应当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 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的各项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