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简易交付物权变动时间
释义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这在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不管是简易交付行为还是其它的交付行为,其发生效力的时间就是在交付后才可以发生的。
    一、应该如何才算完成商品房交付
    对于房屋的交付,《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原则上,交房仅仅意味着对房屋的移转占有。由于不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产权过户登记为要件,与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标的物交付行为的完成即意味着标的物所有权的移转完全不同。因此,房屋的交付只是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行为的一部分,完整的履行行为应当包括出卖人交付房屋于买受人并使其取得该物所有权的行为。交房必须达到法定的以及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在商品房买卖情况下,由于商品房通常系新建,新建房屋要具备按照房屋的性质、用途使用的完整的功能常常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应主要考察房屋是否具备了完整的使用功能。一般来说,新建商品房具备完整使用功能需要两个要件:房屋已经完工。主体结构已封顶、完工,房屋的外装修已完成;房屋的基本配套设施,如水、电、暖气、电梯等已经可以使用。出卖人就出售房屋已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竣工验收手续,并能在交付时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住宅使用说明书》。
    二、一般情况下动产的所有权权在什么时候发生转移?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除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之外,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不动产和法律规定的特殊动产买卖中,标的物所有权自登记时起转移。
    三、买卖中的东西何时才算“转手”?
    买卖中东西“转手”,即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其具体时间要先看法律有没有特别作出强制性规定,再看当事人有没有专门约定。法律既没有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转手”即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节点就是标的物交付的时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六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9 17:0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