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怎么办 |
释义 | 依据企业破产法>申请人民法院破产重整。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通过上面的解释,我们了解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作用。虽然现在注册公司越来越低门槛,但是法人始终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当公司成立下来以后,作为法人应该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因为法人的一举一动都会影响着公司的一切。 一、公司债务可以执行法人吗 公司债务,一般不可以执行法人。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担责,由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担责。法定代表人只有在对公司的债务有过错时,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股东对公司借款有什么后果 股东对公司借款,如果是以借款的形式抽逃出资,则后果为: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该股东的行为,并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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