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原配偶不享有相关权利,离婚之后,两个人除了对子女需要共同抚养之外,已经不存在任何关系了,当事人之间属于独立的两个自然人,权利义务与其他自然人之间一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