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害人的证言在刑事案件中具有重要意义,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为了有效应对被害人证言,辩护律师需要掌握以下几点: 1. 被害人证言的局限性:被害人证言可能存在记忆失真、情感影响等问题,辩护律师需要通过反复追问、调查取证等方式查明证言真实性。 2. 证言内容与指控之间的关系:被害人证言需要与指控的罪名之间有直接的联系,否则可能被认为是无关证言,辩护律师需要针对此类证言进行有力反驳。 3. 证言的相互矛盾:被害人证言如果与其他证人证言或物证不符,辩护律师需要将这些矛盾点进行梳理,从而达到破解指控的目的。 法律依据: 1.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被告和辩护人有权质证所有作证人的证言。对被害人的证言,可以提出质证。”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被害人证言应当考虑其在犯罪行为中的地位和作用、证言内容与指控相符和证言的真实性等因素。” 3.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证据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于被害人证言,应当核查证言事实的真实性,并当场指出证言与前后证言、其他证据的矛盾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