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出轨离婚,能分到什么财产? |
释义 | 离婚时,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重婚、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赔偿应以离婚为原因,无过错方受到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害。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共同财产,但如有过错方存在,财产分配可以偏向无过错方。同时,无过错方还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可以分配财产,只是对方如有证据,女方应少分财产。 《民法典》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老婆的出轨行为,那老婆就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老公方。根据诉讼中分财产时如果因一方有过错而导致离婚,无过错一方可多分的财产,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说法,老公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并要求出轨老婆给予自己精神损害赔偿。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四)请求人无过错。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如果离婚是由于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在财产分配时,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出轨行为,可以偏向于无过错方。同时,无过错方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离婚赔偿请求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不提出,则视为放弃该权利。如有需要,双方也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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