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本议标项目为平鲁区下木角乡2019年度退耕还林工程,根据平退办发〔2019〕文件任务安排,我乡2019年度退耕还林任务19621.58亩,总投资14912400.8元,议标人为平鲁区下木角乡人民政府,工程已具备议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议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