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经离婚但是女方户口没迁出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的处理方式如下: 1、户主可以向户籍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双方无异议的,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办理; 2、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对方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 一、户口迁移需要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到迁入地提交相关材料; 2、申请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3、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 4、携带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办理更换身份证。 二、离婚分户口的流程如下: 1、应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迁入申请,取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的证明; 2、然后可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并开具迁出证明; 3、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迁入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总而言之,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可以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好的,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处理。 一、再婚后怎么办理户口迁移? 再婚后办理户口迁移的流程: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4、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的公安局户政科申请;5、户政科签发《准迁证》;6、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7、持迁移证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入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迁户口流程有哪些 迁户口流程如下: 1、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迁入地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2、派出所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颁发《准予迁入证明》; 3、请人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 4、迁移证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迁户口材料有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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