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司法人资格存续,公司可以作为诉讼主体,由清算组代表公司进行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 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