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加班费的支付标准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加班费支付标准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条例》。根据规定,延长工作时间需支付不低于正常工资的150%报酬,休息日工作且不能补休需支付不低于200%报酬,法定休假日工作需支付不低于300%报酬。计件工资劳动者按150%、200%、300%支付工资。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时,超出法定工作时间部分需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不定时工时制度不适用上述规定。 法律分析 关于加班费的支付标准规定有哪些 关于加班费的支付标准规定在如下法律条文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结语 加班费的支付标准规定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等法律条文。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支付不同比例的工资报酬,如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计件工资的劳动者也应按照相应比例支付工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有不同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一条 【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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