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申请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 |
释义 | 在购房的时候,除国家机关、差额预算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所属的职工外,其它自收自支、效益较好的企事业单位,都可在完成法定公积金缴存比例后,再增加缴存比例,缴存方式同样是个人出多少,企业出多少。能够满足这个条件就可以办理补充住房公积金。那么,补充住房公积金到底应该怎样缴纳?购房者应该如何使用补充公积金进行购房贷款呢?如何申请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要借款申请人在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包括时间和金额)即可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同时就可以申请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采用与基本公积金贷款一样的贷款倍数。补充住房贷款额度由补充公积金存储余额的2倍调整为15倍,最高限额由3万元调整为10万元,与基本公积金贷款一样,若借款人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5倍小于10万元,则该条件的余额倍数改用20倍重新计算。申请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如何签署?申请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单独签订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中增加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还款方式、保证责任等,均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致。有关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定义、缴纳方式、使用方式、贷款合同签署的问题,已经做了一一解答,如果购房者对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事项有疑问,可以向银行进行咨询,不同银行规定会有差别,购房者应该有所了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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