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户是指,成年或成家后的子女,从父母的户口里面独立出来,自立一户。离婚之后,夫妻双方中,需要分户的一方可以携带离婚证、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合法房产证明、房产产权人、身份证和书面同意分户意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交分户申请。派出所审核通过后,通知需要分户的申请人到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如果是农村户口的分户申请人,还需要携带村委会同意分户证明。 一、离婚后可以原址分户吗? 离婚后可以办理分户,需具备分户的条件。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经派出所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分户必须户主本人到场吗 分户并不是必须要户主本人到场,也可以由被分立出去单独立户的人到场。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