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子女非婚生子是否有效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赠与非婚生子无效,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若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赠与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 一、小三被原配起诉还钱,小三有什么办法应诉 小三是胜诉不了的,毕竟小三是过错方。法律保护无过错方的理论观点,就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作为一个整体,是不可以分割评价的。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任何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义务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为:双方都有平等处理权,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对于非因日常生活所需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要经过夫妻双方协商一致,一方不得擅自处分。 夫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为: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担。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所负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如果不足以清偿,则由个人财产负连带责任。 三、赠送婚外情人财物妻子可以追回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以侵犯共有财产权为由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