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提供假资料是否犯法 |
释义 | 担保人提供假资料担保属于欺诈行为,不构成犯罪,债权人可撤销合同。根据民法典第149条规定,若一方在受到第三人欺诈行为的情况下做出违背真实意思的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撤销合同。根据第388条第2款规定,若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且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分析 担保人提供假资料担保,属于欺诈行为,一般不认为构成犯罪,债权人可以撤销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拓展延伸 担保人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后果 担保人提供虚假材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其法律后果不容忽视。根据法律规定,担保人提供虚假材料可能面临多种后果。首先,担保人可能面临刑事责任,被控以欺诈罪或伪造罪等罪名,一旦定罪,将面临刑事处罚,如罚款、监禁等。其次,担保人可能面临民事责任,被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包括赔偿因虚假材料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其他相关损害。此外,担保人的信誉也将受到严重影响,可能会被列入不良信用记录,给其未来的信用和声誉带来长期的负面影响。因此,担保人务必遵守法律规定,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以免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结语 担保人提供虚假材料是严重违法行为,法律后果不可忽视。根据法律规定,担保人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如欺诈罪或伪造罪等,同时也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包括损害赔偿责任。此外,担保人的声誉和信用也将受到长期的负面影响。因此,担保人应遵守法律规定,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以免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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