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是最低十年,且应按照直线法计算摊销费用。其会计科目属于管理费用,属于资产类非流动资产。除此之外,通过投资或者受让方式获取的无形资产,其摊销年限可以低于10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