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具体的个人住房贷款流程如何做 |
释义 | 1、带上购房者的身份证,到楼盘看楼。 2、选定房子,复印身份证交售楼部,签订一式两份《贷款产品房认购书》,双方各执一份。 3、购房者交纳定金,,开发商开具定金收据。 4、签订的《贷款产品房认购书》中,一般会约定一周内签订正式的《贷款产品房购买合同》。 5、签订《贷款产品房认购书》时,购房者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贷款方式支付房款。 6、若购房者提出贷款申请,售楼部会要求购房者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未婚证、收入证实等原件,请律师进行审核,律师费由购房者支付。 7、购房者支付一定金额首期款。正式签订一式四份《贷款产品房购买合同》及贷款申请文件(数量较多,在此不一一列举)。 8、售楼部将购房者一切的申请资料送银行审核。 9、银行审核批准后,将贷款发放到开发商的帐户上,开发商通知购房者收楼(竣工验收后),并开具全部房款的发票给购房者。 10、开发商代办《房产证》,但贷款者需要还清银行贷款后方可取回原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五条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一、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六、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七条借款人应直接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应在三周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贷款人审查同意后,按照《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 第八条贷款人发放贷款的数额,不得大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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