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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定期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释义
    定期租赁的法律规定是,当事人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并且租赁期限不超过二十年的,是定期租赁。而不定期租赁是指因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或者当事人未约定租赁期限的等情形。
    什么是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1、口头约定或者书面约定房屋租赁期限不满6个月的;2、书面约定房屋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
    民法典规定如何认定不定期租赁合同
    不定期租赁合同的产生有三种情形: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明确期限;二、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没有办法确定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三、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不定期租赁合同违约条件是什么
    不定期租赁合同违约条件是:双方签订合法有效的合同;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一方不履行合同,违反合同相对方的利益;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不定期租赁合同怎样解除
    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解除需在合理期限内提前通知对方。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期限的租赁属于不定期,当事人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后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解除
    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解除需要在合理期限内提前通知对方。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明确约定的、合同到期后继续租赁但未续签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通知对方后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退出租赁关系。
    
     该内容由 赵政阔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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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5 4:3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