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作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会得到哪些赔偿? |
释义 | 工作超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应有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超过一年未签订合同的应被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获得二倍工资补偿。证明劳动关系可结合工资支付凭证、身份证件、招聘记录、考勤记录等,或通过其他劳动者证言。虽然理论上有补偿,但员工未提出抗议,索要补偿可能遭拒。劳动仲裁也受时效限制,员工应及时行动维护权益。 法律分析 一、工作超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有赔偿,超过一年未签合同的应该已经属于和用人单位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而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该从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起以二倍的工资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结合以下凭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如果劳动者实在没有其他任何证据能证明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可以通过其他劳动者的证言证明。 在理论上不签劳动合同有补偿,但是,这一年之内员工对公司的这种做法都从来没有提出过任何的抗议,突然跟公司提出来索要经济补偿的话,恐怕也会直接被公司给回绝掉的。同时,就算是申请劳动仲裁,也受到仲裁时效的限制,员工知道权利被侵害之后不能不闻不问。 结语 工作超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应该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作为补偿。然而,如果员工在这一年内未提出任何抗议,突然要求经济补偿可能会面临公司的拒绝。同时,劳动仲裁也受到时效限制,员工应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不能置之不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三条 【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管理体制】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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