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户口仍然还在原来村里,如果村里有什么福利可以享受吗 |
释义 | 京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不能简单回答您能或者不能。通常情况下,村里发福利,依据的就是户口,只要户口还在村里,就可以享受福利,但各村都有自己的政策,是否能发,还要依据村政策才知道,有的政策不但要求拥有户口还要求在村里居住,具体情形还请您咨询当地村委会等组织。 离婚后户口迁回原籍需要的资料: 1.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的,需要的资料:村委或街道办证明、接收户口的户主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迁户人户籍证明、迁户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迁出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准迁证第3联),所需资料:准迁证、迁户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13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的在3日以内,农村的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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