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国家修公路占商业用房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估价机构对房屋估价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房屋估价。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