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表中受伤害职工或亲属意见如何填写 |
释义 | 工伤认定申请的填写要求及材料提交,包括申请人身份的填写、法律依据和申请表的内容要求。如果申请材料不完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人补正后应受理申请。 法律分析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工伤认定申请人是受伤害职工本人的,填写当事人。如果是用人单位的,填写用人单位。如果是受伤害员工近亲属的,填写双方的关系,例如父子、父女、母子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拓展延伸 工伤认定表中受伤害职工或亲属意见的重要性和填写要点 工伤认定表中受伤害职工或亲属意见的重要性不可忽视。这些意见是确保公正和公平的关键因素,因为他们提供了直接受影响者的观点和经历。填写时,需要注意几个要点。首先,确保意见清晰明确,阐述受伤情况和原因。其次,提供相关证据支持意见,如医疗记录、证人陈述等。此外,要确保填写时准确无误,避免遗漏或错误的信息。最后,尊重受伤害职工或亲属的意见,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确保公正的工伤认定结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维护受伤者的权益,实现公正的司法体系。 结语 工伤认定申请的填写要点是确保受伤害职工或亲属的意见清晰明确,提供相关证据支持,并准确无误地填写申请表。这些意见是确保公正和公平的重要因素。我们应尊重受伤者的权益,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以实现公正的工伤认定结果,维护受伤者的权益,确保司法体系的公正。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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