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会法援劳动争议案件优先审理 |
释义 | 核心提示:南京市总工会和法院、人社部门协商,经过多次调研和论证,挖掘自身潜能,各自拿出了以快速维权为共同目标的初步方案,最终联合出台了以快速受理、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为核心的《关于优先审理工会法律援助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若干意见》,正式建立了工会法律援助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绿色通道。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总工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布了由三家联合出台的《关于优先审理工会法律援助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若干意见》。该意见要求工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设立工会法律援助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快速受理、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的绿色通道,方便快捷地帮助职工维权。 南京市总工会此前调查发现,在帮助职工维权的过程中,部分案件特别是外来农民工的工伤案件,因为维权时间长、维权难度大,常常导致职工本人及家庭的二次伤害,有的当事人因等不起、耗不起而中断维权之路。 为了搭建便捷、高效的维权通道,南京市总工会和法院、人社部门协商,经过多次调研和论证,挖掘自身潜能,各自拿出了以快速维权为共同目标的初步方案,最终联合出台了以快速受理、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为核心的《关于优先审理工会法律援助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若干意见》,正式建立了工会法律援助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绿色通道。 所谓优先审理、绿色通道,就是提高援助效率,降低职工维权成本。南京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鲁健说,估计处理案件平均每件可压缩三分之二的时间。比如,意见提出对符合援助条件并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查、审批、指派,而以前是15个工作日。其他有关仲裁、诉前调解以及立案等程序,也都大大压缩了时间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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