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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手房交易中如何处理房屋出租、转让等附属权利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在二手房交易中,房屋出租和转让等附属权利问题是需要注意的。出租和转让等附属权利是否已被处理清楚,会对交易产生重要影响。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应当遵循以下法律规定:
    1.《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承租人转租,应当得到出租人的同意,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物权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利可以出租、转让、抵押、赠与等方式处分。不动产权利的出租、转让、抵押、赠与等方式的设立,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3.《物权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不动产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交付不动产,并在出租期限内保证承租人依法使用不动产。出租期限届满,出租人不得收回不动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五十六条。
    2.《物权法》第十七条。
    3.《物权法》第四十三条。
    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应当仔细核查房屋的出租、转让等附属权利是否已被处理清楚。如果存在未处理清楚的附属权利,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以免引发后续纠纷。同时,对于出租和转让等附属权利的处理,也应当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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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4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