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合同的期限与违约责任冲突吗 合同期限和违约责任不冲突的,签订合同后,一方当事人在合同期限内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约定履行,就会构成合同违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合同履行期限的法律规定 1、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时间内的任何时间内交付。 2、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按下列方式确定: ⑴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补充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⑵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3、标的物在合同订立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的时间。 4、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