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因工负伤的职工,单位应依法支付工伤医疗费、工伤津贴,职工可以申请月工资收入60%的工伤津贴。对经诊断不宜从事原工作的职工,单位应当帮助其安排其他工作,并支付一定的职业培训费用。 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因工负伤的职工需要转换职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给予一次性职业培训费用,最高不超过两万元。如果职工需要多次职业培训的,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由此可见,工伤后的职业转换费用和劳动保障补贴可以根据情况多次领取,单位应当帮助其安排其他工作,并支付一定的职业培训费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第五十一条:“对因工负伤的职工,单位应依法支付工伤医疗费、工伤津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第五十六条:“企业发生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工伤医疗费、工伤津贴的,由地方政府财政给予适当财政补助。”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因工负伤的职工需要转换职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给予一次性职业培训费用,最高不超过两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