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合同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
释义 | 租房子首先要核实出租人的身份,并且核对身份信息。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 一、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书范本是怎么写的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写明出租方及承租方身份信息,房屋基本情况信息,及协商一致解除房屋租赁的共同意愿,写清因租赁产生费用的缴纳责任人及违反解除约定后违约责任等注意事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成都公租房多少钱一个月 1、成都公租房一个月每平方米需要支付十元的租金,但具体的费用需要由由各地县级政府房产局公租房管理部门报物价部门核定。地区不同、房源不同,租金价格都不同。公租房租金一般高于廉租房而又低于商品房的出租。 2、公租房的租金标准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公布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3、签署的租赁合同之中需要明确注明租金的数额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2)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 (3)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 (4)房屋维修责任; (5)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 (5)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 (6)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8)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签订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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