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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房子能否单方面出售?
释义
    夫妻共同财产,未经另一方同意不能卖,即使签订了买卖合同也无法过户。但若第三方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法院不支持另一方追回房屋。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
    法律分析
    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未经另一方同意的,一个人不能卖。卖房未经双方同意的,签订了买卖合同也无法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如果第三人系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且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的,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拓展延伸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保护房产权益?
    在夫妻共同财产中,保护房产权益是至关重要的。首先,确保房产的所有权登记清晰,双方都应在房产证上登记为共同所有人。其次,制定一份详细的夫妻共同财产协议,明确房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等方面的约定。此外,定期进行财产评估,确保房产价值的准确性。同时,建议夫妻双方购买合适的保险,如房屋保险和财产保险,以保护房产免受自然灾害、事故或盗窃等风险。最重要的是,夫妻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及时解决财产分配和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以确保房产权益的持续保护。
    结语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产权益保护至关重要。双方应确保房产所有权登记清晰,并制定详细的共同财产协议。定期评估财产价值,购买适当的保险以应对风险。良好的沟通和信任是解决财产分配和权益保护问题的关键。保护房产权益,确保持续的安全与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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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3:3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