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实名举报暂行办法?
释义
    律师分析:
    《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实名举报暂行办法》目录包括:总则、受理、办理、反馈、保护举报人、监督保障、附则。主要内容包括:反映内容不具体的,告知举报人提供具体线索和必要的证据材料;举报的问题无具体线索或明显不实的,经领导批准,可作暂存处理,并告知举报人等。
    【法律依据】:
    《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实名举报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信访举报质量,增强信访举报线索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查性,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共 产 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实名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使用真实姓名 (名称),并提供清楚、准确地址或联系方式,通过书信、电话、来访等形式,对党员、党组织以及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举报虽未属实名,但留有确切联系地址和方式能够找到举报人的,视为实名举报。经核实系冒用他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进行举报,或本人否认举报的,不视为实名举报。
    第三条 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对确认是实名举报的问题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及时反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6 12:5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