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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佳木斯律师事务所哪个律师最厉害
释义
    佳木斯市律师所哪家比较好,它们是:黑龙江君德律师事务所、黑龙江中东律师事务所、黑龙江海闻律师事务所、黑龙江鸿臻律师事务所、黑龙江远东律师集团(佳木斯)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同和律师事务所、黑龙江普瑞特律师事务所、黑龙江东风律师事务所、黑龙江三江律师事务所、黑龙江桦南律师事务所,帮您了解佳木斯市十大律师事务所排行榜的详细信息,供参考选择。
    黑龙江君德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君德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福泰长安d座,曾获得2011年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君德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包括法律顾问、婚姻争议、继承纠纷、拆迁争议、合同纠纷、刑事纠纷等。
    黑龙江中东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中东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永安街88号。中东律师事务所代理大量民事、经济案件,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主要业务包括债权债务、侵权纠纷、房地产、合同纠纷、金融保险、风险投资、公司并购、诉讼仲裁等。
    黑龙江海闻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海闻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3年,是经黑龙江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海闻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包括建设工程总承包法律、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尽职调查法律、商务谈判法律、企业改制法律、企业资产重组法律、公司法律、房地产法律、法律顾问等,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曾被评为黑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鸿臻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鸿臻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东安街33号,曾被评为黑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鸿臻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包括医疗、交通和工伤事故赔偿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公司股权及财务纠纷、劳动仲裁纠纷、房产建筑纠纷、婚姻继承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保险法律纠纷等。
    黑龙江远东律师集团(佳木斯)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远东律师集团(佳木斯)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3年。远东律师集团(佳木斯)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包括股权与公司纠纷、房地产及建设工程纠纷、银行与金融纠纷、大宗商品与国际贸易纠纷、投资基金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合伙及合资合作纠纷、产品质量责任纠纷、信托/证券/票据纠纷、海事海商纠纷等。
    黑龙江同和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同和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6年,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中山路368号。同和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包括公司业务、民商事诉讼、仲裁业务、房地产、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等。
    黑龙江普瑞特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普瑞特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6年,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92号。普瑞特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包括公司证券、金融保险、国际贸易、劳动保障、建设地产、税务服务等。
    黑龙江东风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东风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15号。东风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包括公司证券、金融保险、国际贸易、劳动保障、建设地产等。
    黑龙江三江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三江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9年,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188号。三江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包括民商事、银行与融资、争议解决与诉讼、股票基金、房地产、证券等。
    黑龙江桦南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桦南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4年,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桦南林业局。桦南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包括刑事辩护、民事案件代理、企业谈判、法律顾问、交通事故等。
    法律依据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第七条
    律师事务所可以由律师合伙设立、律师个人设立或者由国家出资设立。
    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
    第八条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律师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四)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
    第九条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书面合伙协议;
    (二)有三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四)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第十条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书面合伙协议;
    (二)有二十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四)有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的资产。
    第十一条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二)有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第十二条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除符合《律师法》规定的一般条件外,应当至少有二名符合《律师法》规定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需要国家出资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由当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筹建,申请设立许可前须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核拨编制、提供经费保障。
    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律师业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本办法规定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和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设立资产数额,报司法部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设立律师事务所,其申请的名称应当符合司法部有关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的规定,并应当在申请设立许可前按规定办理名称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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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22: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