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纠纷怎么办理流程 |
释义 | 一、医疗纠纷开始 1、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医务人员)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与病人或家属进行沟通、解释、解答。 2、发生纠纷的部门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医务人员讨论总结医疗纠纷,从中吸取教训,纠正不足,制定相关制度,杜绝类似纠纷。部门主任负责撰写纠纷讨论意见,上报医务部,并向患者或家属做出相应解释,妥善解决医疗纠纷。如果确实是有医疗责任的医疗纠纷,科内可以自行解决,也要报医务部备案。 二、经科主任及责任人解释.调解无效的医疗纠纷应尽早向医务部报告,并报告有关纠纷的书面资料。 1、医院医疗技术研讨会 2、科室解释。调解无效的医疗纠纷应及时上报医务部,医务部接到上报后应进行相应的调查、了解和沟通,然后组织科室主任、当事人、患者或患者家属进行调解。如无法调解,医务部应报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批准召开医院医疗纠纷技术研讨会。 3、由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负责,医务部集体组织实施相关医疗纠纷的技术讨论。 4、技术研讨会主持人宣布医疗技术研讨会程序和会议纪律。 5、科室主任。当事人必须按时出席医院医疗技术研讨会。会上,当事人应认真负责地陈述诊疗经过,科室主任应公平科学地陈述科室的讨论意见。 6、专家讨论。 7、书面材料应由医疗安全委员会参加讨论的专家反复讨论。认证后,讨论结论应在会后30日内交给患者和科室主任。 8、患者和我院科室负责人对医疗技术讨论结论有异议时,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9、市级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鉴定会议1。发生医疗纠纷的科室主任和当事人必须在一周内提交医疗事故鉴定材料,并按时向医务部提交材料。医务部提交医学会,配合医学会组织鉴定工作。 10、根据鉴定结论与患者协商。 三、协商解决不成功的,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4、法院诉讼1。医务部准备向法院提交的相关材料,由专职律师准备陈述和答辩。医务部专职干事和纠纷部门主任出庭。 2、根据法院的审判结果进行处理。 3、医院承担相应责任的,医院应当按照相关制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4、医院应制定相关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