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本人办理授权委托书指定代理人代替签字办理过户。需要你把授权书,身份证,车辆手续和车辆交于指定代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已注册登记机动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且原机动车所有人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同一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过户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来历凭证; (四)解除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应当提交监管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五)《机动车行驶证》; (六)申请办理过户登记的机动车的标准照片; (七)按规定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还应当交回机动车号牌。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过户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的机动车档案记载的事项不一致的; (二)机动车未解除海关监管的; (三)机动车办理了抵押登记的; (四)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五)有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第九项和第十项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