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国没有私分集体财产罪,私分集体财产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实践中,只要查明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分给个人,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就应当立案侦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