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可以做伪证吗 |
释义 | 离婚财产纠纷不可以作伪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作伪证的刑事法律责任是伪证者触犯了《刑法》三百零七条的帮助伪造证据罪或妨害作证罪等。根据《刑法》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妨害作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如何预防离婚时对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 (二)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好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同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私下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 (三)对购买的高档物品要保存好票据。 (四)家庭大宗财产拍照、列表,并寻找证人。 (五)留心对方存单的账号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证据。 (六)了解对方账号,在知道一方开户行和账号的前提下,申请法院查询。 二、起诉离婚准予离婚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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