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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请问法律规定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吗
释义
    燃放烟花爆竹扰乱公共秩序,属于违法行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燃放烟花爆竹会被拘留吗
    看放烟花地点有没有禁止放烟花 。如果违反当地规定是会拘留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燃放造成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遭到损失的和严重后果的,当事人是有可能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厦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第一条 为保障人身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公安机关主管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第三条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协助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第四条 思明区、开元区、鼓浪屿区和湖里区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区。
    其他行政区域内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区,由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
    第五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区,不得生产、运输、携带、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
    第六条 重大庆祝活动和公共重要节日需要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公告。
    重大庆祝活动和公共重要节日所需或途经本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区转运或出口的烟花爆竹,应事先向市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本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区。
    第七条 违反本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
    (一)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的,每燃放一次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责任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每燃放一次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八条 违反本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区生产、运输、携带、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烟花爆竹和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九条 个人或单位责任人违反本规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违反本规定,造成国家、集体和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依照本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规定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厦门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强行进入场内的;(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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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3: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