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对公发票在开具时,发票开具一方需要通过增值税开票系统,在填写受票方的详细信息后一次性据实开具即可。发票上面需要据实填写,购买方的开票信息即公司名称、企业统一信用代码、详细地址和电话、银行账号信息等。同时商品编码需要正确添加,另外需要填写备注栏的也要按规定填写。一般来说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填写购买方的公司名称、企业统一信用代码、详细地址和电话、银行账号信息等;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只需填写企业的名称和统一信用代码即可。【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