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原料量刑的液体毒品是什么? |
释义 | 毒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行为无论数量多少都应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不同情形判处不同刑罚,包括刑期和罚金。对于数量大的、组织性质的、武装抗拒的、国际贩毒的等情况,刑罚更为严厉。对于数量较大的,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少量毒品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单位犯罪将处罚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对于利用未成年人的毒品犯罪行为,将从重处罚。多次犯罪将累计计算毒品数量。 法律分析 不是,量刑与制造毒品量刑一样。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结语 毒品犯罪严重危害社会安全,法律对此予以严厉打击。不论数量多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都应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不同情形,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刑罚和罚金。对于毒品数量大、组织严密的犯罪行为,将依法判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于数量较大的犯罪行为,将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少量毒品的犯罪行为,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单位犯罪将处以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处罚。同时,对利用、教唆未成年人参与毒品犯罪的行为将加重处罚。多次犯罪将累计计算毒品数量。这些规定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安全,以期构建一个无毒的社会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六条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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