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恤金和新农保有没有冲突 |
释义 | 一、抚恤金和新农保有没有冲突 应该可以同时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遗属补助和新农保冲突吗 会冲突, 遗属补助的标准是根据遗属生活困难程度,家庭经济收入、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和死者生前供养情况,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按照有关,本着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 文件发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单位,应及时了解补助对象的变化情况,根据新的情况减发或停发其生活困难补助。 所以领了农保,收入情况就有变化了,发放补助的单位知道后,会减发或停发遗属补助的。 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遗属补助人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须注明“丧偶”); 2、证明信(证明关系及无业)(申请遗属补助人所在居委会、办事处盖章); 3、减少表原件及复印件(劳保中心提供); 4、档案(劳保中心提供); 5、填写临时申请表并报送初审后更正材料; 6、正式申报后打印正式申请表并到企业、居委会、劳保中心、办事处、社保机构盖章审批后,录入社区微机增加遗属; 7、等待领取并发放存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的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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