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民法典法人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民法典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法人,其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其民事行为能力伴随着民事权利能力的产生而同时产生;法人终止时,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同时消灭。法人的行为能力通过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代理人来实现。《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二、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区别有哪些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区别如下: 1.在法律地位上存在区别:法人组织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非法人组织因为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在定义含义上存在区别; 3.在权限上存在区别:法人组织受到法律承认和法律保护并依法行使决定权等权利义务的独立单位;而非法人组织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相关民事活动,但不能独立支配和处分所经营管理的财产。 三、我国法人的类型有哪些 我国法人的类型有: 1.营利法人:以取得利益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2.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盈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3.特别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十四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